近期,埃塞俄比亚出台一项新的消费税税条管理指令,指令规定,混合烈酒、啤酒、葡萄酒、即饮酒精产品、香烟、烟草制品、瓶装水和非酒精碳酸饮料(包括含糖饮料)等应税消费品的外包装上必须使用数字或实体消费税税条(类似于印花税票);税条上使用唯一标识符,记录整个供应链中应税商品的流通过程;进口商品在货物进口清关后5日内应在海关检查站或税务机关规定的地点贴上消费税税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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