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与市建协施工专业委员会开展业务交流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9-06-17 00:00:00
【字体:

        6月16日下午,市律协会长莫灿、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刘财英、副主任吴毅、潘雁青、委员黄绍仁、林俊怡等一行7人赴佛山市建筑行业协会施工专业委员会就有关事宜开展工作交流。

        市建筑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兼施工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以及市建筑行业协会施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座谈会。我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介绍了律师在办理房地产案件的有关情况,市建协对加强我会律师在建筑方面法律服务提供了宝贵意见,双方就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通过座谈,双方在加强两会的合作与交流方面达成共识:在下半年按计划拟举办一次沙龙,邀请市建筑行业协会有关专家与广大律师进行一次交流沟通,以增进各方面的了解和合作。
整个座谈会气氛热烈,效果良好,尤其是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换届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让我们深受启发。

打印本页面
分享到:
主办单位:佛山市律师协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五楼
邮箱:fslx@fssf.foshan.gov.cn
广东省通讯管理局 粤ICP备12057500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355号
技术支持:法智时代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