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章程 第七届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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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2012年申请律师所年度考核业务指南
2012年申请执业律师年度考核业务指
佛山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
佛山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申请律师执业人
佛山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申请素质测评材
佛山市律师所协会实习律师考核流程
 
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汇总表
2011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1年律师信息统计表
律师法律服务村(居)协议书(参考样本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变更指导律师申请表
镇(街)、村居律师法律服务基本情况统
律师执业机构参与法律援助情况表
 


第十章 经 费

第五十八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会费;
(二)社会捐赠;
(三)会员赞助;
(四)政府资助;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九条 会员必须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
对截留、拖欠会费的会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补交。
第六十条 会费按年度收缴,会员必须于每年登记注册前上缴会费。
第六十一条 会费主要用于下列开支:
(一)上缴上级律协会费;
(二)开展工作调研和业务研讨;
(三)协会各项活动支出;
(四)上级律协、主管部门和本会组织的对外交流活动;
(五)律师工作宣传;
(六)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活动;
(七)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奖惩会员;
(八)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开展业务培训和出版刊物;
(九)本会党组织活动支出;
(十)特殊困难会员补助;
(十一)会员福利事业和文体活动;
(十二)秘书处办公经费、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
(十三)经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必要支出。
第六十二条 律师协会应加强对会费的收缴和管理,建立年度预决算制度。会费的年度收支情况应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财务委员会审查后,由理事会向律师代表大会报告,接受会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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