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我会”)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律师行业国际化发展需要,根据根据我会相关工作制度,经会长办公会议决议,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般岗位(涉外方向)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女不限,年龄不超过30周岁,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0月30日;身体健康,形象端正,能适应外事接待、会议保障等工作安排。对于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历特别适岗、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无影响涉外工作开展的失信、涉密违规、出入境不良记录等情形。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热爱律师事业和涉外法律工作,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跨文化沟通能力和服务大局意识。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英语、翻译、新闻学、国际经贸、商业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具有法学教育背景与英语/翻译复合背景优先考虑。
(五)外语水平较高,具备扎实的英语听、说、读、写、译能力,语言功底扎实,发音标准,口语流利,能够承担一般性涉外会见、座谈、培训、考察交流等场合的陪同口译和交替传译任务。
(六)了解涉外礼宾安排,能够对外协助统筹规划及涉外沟通工作,能够较熟练完成中英文互译及涉外活动材料准备;有涉外服务、国际仲裁、涉外商事、国际组织项目或机关行业协会涉外综合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七)具有较好的中文文字材料写作能力,能起草通知、简报、纪要、致辞稿、活动方案等材料;有文书写作经验或在机关、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文字综合工作者优先考虑。
(八)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常用办公软件,具备基础的信息检索、文件排版和对外传播素材整理能力。
三、工作内容
协助开展涉外法律业务交流、国际行业组织联络、涉外会议与活动保障、外文资料翻译、涉外法治宣传、综合文字材料起草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时间
参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根据涉外活动安排,可能需要弹性加班或出差,可安排调休。
五、工作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
六、招聘方式及方案
(一)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2026年10月30日止;
(二)有意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大1寸彩照1张电子版,同时提交一份由本人主笔的文字材料(不少于2000字)。联系人:韩小姐,报名邮箱:fslx@fssf.foshan.gov.cn,联系电话:0757- 83059960 ;
(三)我会对有意应聘者初选后,将于2026年11月5日前电话及邮件通知初选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须带上由本人主笔的材料3份或以上);
(四)根据考生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薪酬待遇及相关福利
聘用人员试用期薪酬按对应级别工作人员月薪酬标准的80%计发,通过试用期后执行对应级别工作人员薪酬;参加企业职工基本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发放节日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年休假及其他假期。
佛山市律师协会
2026年10月8日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3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