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法律援助信息宣传工作会议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9-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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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0日,我市在禅城区召开了全市法律援助信息宣传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市法律援助信息宣传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法律援助信息宣传工作任务。市、区法律援助处有关负责人及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禅城区和南海区法律援助处分别介绍了近年来做好法律援助信息宣传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市司法局副局长曾国旋参加了会议,并作了讲话。
        近年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08年在全省法律援助系统信息采用数位居第一;今年1-6月,在全省法律援助系统排第三,地级市排第一。
        曾国旋副局长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法律援助信息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法律援助信息宣传工作以及近期全市法律援助总体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对做好法律援助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全面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二是要加强法律援助信息宣传队伍建设。要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援助信息员进行培训,探索提高法律援助信息宣传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激励机制,努力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及报道信息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做好法律援助信息宣传。要围绕每一时期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提高法律援助信息的质量。通过信息宣传工作来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曾国旋副局长还对近期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活动的部署,结合实际,采取积极措施,落实好法律援助的各项便民措施,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佛山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佛司〔2008〕22号),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工作。三是继续抓好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作站的积极作用。市局拟在9月份召开一次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动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四是加强法律援助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市局拟在10月份举办一期法律援助培训班,重点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掌握解答咨询、办理案件的方法和技能,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五是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仲裁调解衔接工作。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中,要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坚持“先调后诉”的办案程序,最大限度地引导当事人自愿采取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案结事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六是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参与“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继续组织法援、公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诉求,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应及时受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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