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和民事、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联合会议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0-0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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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8日下午,市律协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和民事、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召开了首次工作会议。会议由副会长陈明华主持,新一届委员会主任和两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
        陈明华副会长首先作了发言,他表示本次专门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是由竞选产生,委员们的工作积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同时各委员要清醒认识、找准定位,要以服务广大律师为宗旨,不能把委员会委员身份作为牟取自身利益的工具。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也并非孤军作战,召开联合会议能使委员会之间更好地进行沟通,合力互赢。
        公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余红主任赞同陈明华会长的观点,并作了相应补充。余红主任认为,当前公益法援宣传工作不足,民众与部分律师对公益法援的观念依然只停留在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上,而对民事行政案件法援服务一无所知。能够与民事行政委员会及其他委员会共商工作计划,将对公益法援委员会今后的工作开展有很大帮助。
        民事、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何万龙主任在会上提出了本年度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委员们对工作计划进行热烈的讨论,作出了不少有益的补充。而范毅强副主任更是提出“走出去、请进来、坐下来”三个重点的工作方面。
        两委员会最终就2009年出台的《侵权责任法》重要性达成共识,对在佛山律师中合作推进《侵权责任法》继续教育工作等相关事宜形成一致意见。本次会议气氛热烈,委员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共同为佛山律师事业发展出谋献策,使我会的委员会工作有了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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