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明律师事务所喜获高明区“文明窗口单位”殊荣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0-04-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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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共明律师事务所在经过大半年的文明窗口单位考核评比后脱颖而出,被佛山市高明区区委文明办公室评为高明区“文明窗口单位”称号,跻身全区14个文明单位先进行列,成为该区唯一一个被评为“文明窗口单位”的律师事务所。
        共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5年,现有执业律师8人,设有律师专人办公室12个,1个助理办公室。建所以来,该所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把构筑和谐社会、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作为律师事务所的奋斗目标。去年高明区“文明窗口单位”创建评比首次采取自愿申报的形式,共明所为了进一步弘扬诚信服务意识,促进窗口服务行业行风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主动申报参评创建“文明窗口单位”。之后,为了参选“文明窗口单位”,全所上下树立各项工作永争第一,服务管理永创一流,开拓创新永不停步,追求目标永攀高峰”的“四永”精神,所内员工团结一心,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增强律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为本区的法律服务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贡献。共明所还积极配合参与高明区法律授助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法规咨询帮助。为需要法律帮助而经济生活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为他们解决疑难问题,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该所曾被市政府评为“佛山市法律授助工作先进集体”,同时也得到了社会各届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通过此次创建“文明窗口单位”,共明所也增强和提高了事务所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得事务所得以一步步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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