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积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迎难而上,“上课”解决“上访”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0-05-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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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三水区司法局律管部门在大塘、乐平司法所的协调下,组织村居挂钩律师分别对大塘、乐平镇辖区下的村居委干部进行了法律培训,培训以现场讲课和座谈交流的形式开展。挂钩律师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就村民自治中村民的权利和义务、农村建房用地管理制度、土地流转相关政策、村级财务管理、农村常见民事纠纷法律适用和诉讼注意事项进行了讲解,同时,教导村居委干部如何正确履行职务、对不称职者如何行使罢免权、村委会的法律责任等。授课后,律师们还与到会的村居委干部开展座谈交流,对村居委干部提出的合同、土地承包、土地权属、外嫁女分红、户口回迁、环境污染、征地补偿以及一些疑难的民间纠纷问题进行了即时解答。村委干部普遍认为,通过这次法律培训、咨询活动,为他们解决了在法律方面的实际困难。有的村居委干部更深有感触地说,“这样形式的法律咨询活动,如果多些举办就不至于出现那么多纠纷和上访问题了。”
        近年来,随着三水区建设进程加快,所涉村民组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纠纷日益增多。这些纠纷往往牵涉乡规民约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矛盾对立性强,调解可能性小,很容易形成诉讼。不少村民由于缺乏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相关法律知识,对裁判结果往往难以理解。少数村民组负责同志因不能理解法院判决,想方设法隐匿财产,躲避执行,导致案件执行难,胜诉村民合法权益难以兑现。胜诉村民为此多次找到法院,并经常到所在村、乡(镇)和上级有关部门信访上访,成为社会治安的严重隐患,阻碍了三水区建设和发展步伐。
        此类纠纷最根本的途径和方法是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解决部分村民和少数村干部的法律认识问题,增进该类型案件司法判决的社会认同度,从根本上化解案件执行难题。于是,在律管部门和司法所的共同促成下,对村居委干部进行普法培训讲座,以“上课”解决“上访”。
        该项工作将逐步推展到全区的66个村居委,并结合律管部门今年推动的挂钩村居委律师大走访工作,以便最大限度地满足集体经济组织对法律的需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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