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律师协会、佛山市律师协会律师执业环境状况调研座谈会在我市举行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0-06-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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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会现场

省律协副会长、我会副会长吴青作重要讲话

省律协维权委员会主任黄建水发言

我会副会长钟坚主持会议

与会律师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会后合影

         6月8日,由广东省律师协会、佛山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律师执业环境状况调研座谈会在市律协会议室举行,会议由我会副会长钟坚主持,省律协副会长、我会副会长吴青,省律协维权委员会主任黄建水,省律协维权委员会委员钟佩娟、王世理、何洪以及我会维权委员会、刑事法律委员会部分成员和部分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等共21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议就新《律师法》实施两年来律师执业环境状况进行了调研。会议认为,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律师法》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人权保障、促进律师执业环境改善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律师在向佛山市的有关部门调查取证时,相比前几年而言,执业环境有所改善,如工商登记资料及档案资料的查询问题已基本解决。但“老大难”问题仍有存在:一是律师调查取证难;二是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会见难;三是大量非律师与律师进行不正当的竞争。会议对《广东省实施<律师法>办法(草案)》(下称《草案》)进行了讨论。会议认为:《草案》的出台,是对《律师法》的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有助于解决广东律师界、司法系统、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及人员在实施《律师法》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地方性、普遍性,而又具有共性的执业难题。但是,如何更好地保护好律师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发展律师行业,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所遇到困难才是草案应该解决的任务,《草案》应该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可行性的措施。律师对草案提出了以下几个方面意见:一是《草案》应在《律师法》的框架内进行立法;二是《草案》规定的实现律师执业权利的操作性不强,没有详细规定因侵害律师执业权利的惩戒条款;三是对《草案》部分条款的修改提出了建议。
         座谈会讨论结束时,吴青副会长作了重要讲话,省律协维权委员会主任黄建水进行了总结发言。他们在讲话和总结时,对本次律师执业环境状况调研,我会广大律师参与的积极性给予了高度肯定,希望律师们继续关心和支持律协维权委员会的工作,以切实发挥律协集体维权、制度维权的作用,促进律师执业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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