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人员【补(换)发实习证】业务指引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23-01-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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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办理条件】 实习期间,(补发)实习证遗失的,(换发)实习证损毁或律师事务所更名的。

 

【料材目录】

1.《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补〈换〉发申请表》原件1份;

2.近期大一寸免冠蓝色底彩色照片1张;

3.(补发)刊登遗失声明的市级以上报刊原件1份;(换发)损毁的实习证原件1份或需更名的实习证原件1份及律师事务所更名批复复印件1份。

 

附:遗失声明样本:

 

遗失声明

 

张三(姓名),XX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XXXXXXXX日(遗失日期)因被盗/被抢/保管不善(请填写其中一个原因)遗失佛山市律师协会XXXXXXXX日(发证机关、遗失实习证的发证日期)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证号码:(写明具体证号),现声明作废。

 

【办理期限】

1.书面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期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2.市律师协会收到齐全的书面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制作新的实习证。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彭飞帆,电话:0757-83380125

 

【受理时间】  

 

接收材料:每周一、周二;增补材料:每周三,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1座5楼。


附件: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补〈换〉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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