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组织律师赴港澳学习交流计划圆满完成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0-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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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交流会现场

专心致志的两地律师

我会周荣炽会长致辞 

香港律师会王桂埙会长致辞 

我会曹建宇副会长介绍佛山市律师执业情况

两地律师热切交流

         9月27—28日,我会组织了50多名律师赴港与香港律师会进行业务交流,这是我会年度计划中的第三批也是最后一批组织律师赴港澳学习交流。至此,我会组织律师赴港澳学习交流的计划圆满完成。
         为积极推进我市CEPA工作,落实佛港两地律师合作框架协议,加强我市律师与港澳律师同行的沟通与交流,年初,经理事会决定,按照全市合伙律师所及个人律师所各1个名额的报名原则(费用由市律协承担),在今年内分批组织律师与港澳律师进行面对面交流,并先后于今年3月、5月及9月分三批共120多名律师赴港澳学习交流,内容包括参观香港高等法院并旁听法院聆讯、参加澳门反贪与法治研讨会、与港澳律师进行业务交流等等。香港司法机构对我会的到访非常重视,安排了香港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胡国兴向我会律师介绍了香港高等法院的职能、组织架构及法官遴选办法,并就相关问题接受了我会律师的提问,现场互动气氛热烈。
         参加过交流活动的律师纷纷表示,佛山与港澳因为地域关系,三地律师行业虽早已开展了一些业务领域的合作,但合作交流的深度、广度不够。随着我会与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三地律师行业和律师的合作才步上了快车道。这种以律师行会搭建平台、三地律师共聚一堂,畅述律师行业的共同发展、探讨律师之间的互动合作,是非常有意义的活动。这些交流活动有利于拓宽我市律师的视野,有利于拓展律师的业务领域。
         对于今年内多次共同组织律师开展业务研讨交流,香港律师会会长王桂埙、我会会长周荣炽在致辞中都深有感触。王桂埙会长说,香港律师会与国内多个省市都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但唯有与我会的合作框架协议落实的力度最大、组织律师交流最多,期望在充分加强了解的基础上,两地律师在未来有更多的合作空间和时机。周荣炽会长说,我会新一届理事会对如何加强律师对外交流、拓展我会律师执业领域等作了大量探讨和研究。组织律师赴港澳开展业务交流即是其中之一,也是推进CEPA工作、落实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举措。
        组织律师赴港澳学习交流的计划得以圆满完成,离不开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的大力支持以及三地律师的积极参与。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今天良好的交流基础上,假以时日,三地律师互利合作必将结出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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