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与香港政府投资推广署联合举办佛山律师行业如何在香港开展业务讲座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1-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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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名誉会长易新华代表市律协与香港投资推广署代表交换纪念品

我会会长周荣炽致辞

我会副会长钟坚主持讲座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副主任罗秀幸女士致辞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商业及专业服务行业主管巩连全先生作精彩演讲

合影留念

香港投资推广署一行走访我会律师所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CEPA示范城市工作和佛港两地律师行业合作框架协议,加深我市律师对香港法律服市场的理解,鼓励我会律师开拓港澳业务,4月20日下午,我会与香港政府投资推广署联合举办“佛山律师行业如何在香港开展业务”讲座,我会150多名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在讲座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副主任罗秀幸女士首先致辞,她表示随着CEPA工作的深入推进,香港政府非常重视引进内地法律服务业到香港进行发展和投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是香港特区政府属下部门,专责为香港促进外来直接投资,将为内地律师行业进入香港法律服务市场提供各种便利和服务。随后,我会周荣炽会长致辞:市律师协会将一以贯之积极鼓励、协助我会律师开拓港澳业务,支持我市律师所“走出去”开办驻港澳分支机构,本次与香港政府投资推广署联合举办的讲座,旨在推进CEPA工作、服务我会会员,深入推进佛港两地律师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希望本次讲座能够促进我市律师对香港法律服务市场的了解,树立开拓港澳法律业务的信心,从而提升全市律师法律服务水平和促进我市律师行业的深入发展。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投资推广署商业及专业服务行业主管巩连全先生围绕佛山律师行业如何在香港开展业务以及香港投资推广署对赴港投资的内地律师行业所提供的服务进行了分析和介绍。巩先生介绍,香港特区政府非常重视对内地人才的引进,并推出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认可资历的内地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赴港工作,以满足本地需要,提高香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专业性更强的律师人才,相对而言更易获得香港特区政府的欢迎。佛山律师所如有在港开设分支机构,投资推广署一定会在相关律师所在港发展的各个阶段,免费提供专业支持服务,如介绍中介机构、协助内地管理人员申请工作签证、申请行业牌照、公司注册、商业登记、办公室租赁、员工招聘、公关宣传,并可安排相关律师所与其它政府部门、商协会见面。
        据了解,香港特区政府除积极推进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吸引内地优才、专才外,并集中入境事务处、投资推广署、投资香港服务中心等部门的资源,为引进相关人才、企业时提供简洁、免费、高效率的协助,同时因香港的税制简单而明确,利得税率(企业所得税,按产生或得自香港的收入减去可扣减支出,所得的净额用利得税标准税率计算)为16.5%,薪俸税(个人所得税)率最高为15%,属全球最低之列。香港不征收资本增值税、股息税、利息税、销售税、增值税和其它隐藏的“附加”税项。企业进口机器和原料无需缴付关税。并且只有源自香港的收入才须缴税,在香港境外所赚取的收入无需缴税。这些优惠、宽松的税率和扶持政策,吸引了更多专业、优秀的内地人才和有一定实力的内地企业赴港发展,对推动香港的可持续发展、提高香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巩固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的地位起到了积极、正面、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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