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举办“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适用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的新思路”专题讲座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2-04-01 00:00:00
【字体:

讲座现场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处主任科员张国成作精彩演讲

        3月23日下午,我会公职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委员会和民事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在禅城区举办“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适用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的新思路”专题讲座。民事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蔺存宝、副主任范毅强,公职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余红、利海以及全市律师共300多人出席了讲座。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处主任科员张国成担任了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他从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之争、事实用工关系争议的恰当处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之争、培训费赔偿责任的法条竞合、竞业限制条款的生效和约束力的保持、劳动合同的生效无效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几个方面分析了广东省劳动用工管理的最新法规政策动向,并通过具体的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本次讲座加深了我市律师对广东省劳动用工管理相关法规政策的理解,对提升我市律师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相关法律实务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打印本页面
分享到:
主办单位:佛山市律师协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五楼
邮箱:fslx@fssf.foshan.gov.cn
广东省通讯管理局 粤ICP备12057500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355号
技术支持:法智时代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