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沙龙现场
集体合影
2012年4月14日上午我会民事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公职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委员会在佛山市司法局九楼会议室举办了第一期佛山法律沙龙。本期法律沙龙的主题是就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副科长王学堂、民事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蔺存宝、副主任汤燕南,公职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余红、以及全市律师共30多人出席了本期沙龙。
会议就现行交通事故案件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立法的进步与不足等话题展开讨论。与会律师各抒己见,对最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的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我会把与会律师的建议、意见及其理由进行归类汇总,起草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上述司法解释意见征集单位,供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修改上述司法解释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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