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委员会 指导协调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处理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2-06-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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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律师化解和消除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确保依法、妥善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2012年5月24日,经市律协第七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研究决定,我会成立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我会理事会成员组成,会长周荣炽担任主任委员,其他会长成员担任副主任委员,其他理事为委员。
        该工作委员会直接由市律协党委领导和监督,具体职责包括:接受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化解,尤其参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处理;对我市律师代理的群体性、敏感性案件进行指导;对双方代理律师均为我会会员的群体性、敏感性个案主持调解;配合有关部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公民代理、假律师代理的个案进行调查和处理;对律师代理的较为复杂的群体性、敏感性案件进行讨论和研究;针对当前社会发展形势,对我市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性质、起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思路等。在具体运作上,该委员会接受市司法局党委的指派,具体组织律师处理有关案件;各区成立维稳工作小组,相应处理所在辖区的群体性、敏感性案件。针对较为复杂、耗时较长的群体性、敏感性案件,以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为主成立临时党支部,以加强对案件的指导和处理。
        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委员会的成立,必将更好地引导我市律师特别是律师党员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引导律师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注意把握好政治与法律的关系、委托人利益与案件整体公平的关系、个案胜败与社会影响的关系,更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监督和指导,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和消除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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