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加强业务培训 着力提升公职律师办案能力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2-08-14 00:00:00
公职律师作为律师队伍中的一员,必须按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由于公职律师特别是岗位公职律师接触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类案件为多,较少接触其他类型案件特别是刑事诉讼案件。为提升公职律师办案能力,履行好法律援助义务,禅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在7月份组织了两场培训,为下一阶段开展公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业务作好准备。
一是开展法律援助业务专项培训。针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特点,禅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举办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业务培训班”,邀请禅城区司法局法援科曹青恒副主任为全体公职律师讲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是组织人员参加《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培训。为正确把握、理解和运用新修定的《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禅城区公职律师事务所组织全区公职律师参加了由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举办的“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高级研讨会”。会上,石献智(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品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两位老师针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分别从辩护制度、侦查制度、公诉制度、特别程序几方面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全体公职律师及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等单位的岗位公职律师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