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2-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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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伟雄作重要讲话

佛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卫华致辞

佛山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易新华在会上作经验介绍

我会会长、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荣炽介绍该所党建开展情况

省厅领导在广东华法(高明)律师事务所党建室参观

省厅党委书记陈伟雄(中)同华法(高明)律师所党务工作人员亲切交谈

  为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精神,8月30日,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师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律师协会秘书长和厅政治部、律师管理处、省律协等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共120人参加会议。厅党委委员、厅政治部主任何流明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省律协党工委更名和成员任命名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同志对厅党委《关于开展抓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说明。佛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卫华参加会议并致辞,厅党委书记陈伟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代表首先前往广东华法(高明)律师事务所参观,彼此交流经验。随后,佛山市司法局等5个单位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佛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卫华在致辞中表示,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近年按照“以党建促所建、以所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在加强社会建设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积极作为,为推进“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我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方法和途径,通过着力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抓好活动载体、抓好工作机制创新,全面提高我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了律师工作的发展。目前,全市律师行业中共有律师党员423人、占执业律师的25.5%,建有基层党委1个,党总支2个,律师所党支部55个。全市有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50个律师事务所都建立了党支部,有党员暂不具备支部建立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建立了5个联合党支部,对没有独立成立支部的律师所都设立了党建工作指导员,没有党员的律师所设立了党建联络员,近三年共发展入党积极分子40名,发展党员17名,实现了“律师事务所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发展到哪里”。我局和律师协会以法援和公益活动为载体,组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搭建好党建工作“舞台”,引导广大律师党员唱好为民服务“大戏”。近三年,全市律师党员共接受群众来电咨询48334多人/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达57729多人/次,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328宗,受援群众18192人。全市55个律师所党支部与624个村居进行挂钩结对,在促进村居和谐发展、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以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市直和各区律师所先后有20多个党支部被市委、区委和上级党组织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50名党员受到市委、区委和上级党组织的表彰。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伟雄同志在讲话中指出,佛山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在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上有想法、有创新,干劲足、力度大,华法律师所载党建工作上提出的“六个一“工作思路大有可为。为落实推进厅党委关于开展抓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工作,陈书记要求,一是要认真领会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贯彻落实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精神和汪洋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以组织实施“书记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律师所党建工作,努力开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局面。二是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律师党建“书记项目”的各项工作。要强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基层组织、制度体系、党的作风和廉政建设等“五个建设”,夯实基础,确保律师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党建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律师党建工作更加规范,树立党员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要围绕做优做强做大,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把关定向、“助推器”、人才培养和精神引领“四个作用”,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全面发展。三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将“书记项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的《实施方案》,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督导落实,确保“书记项目”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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