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召开公职律师工作总结会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3-02-05 00:00:00
1月17日,禅城区召开了“2012年度禅城区公职律师工作总结会”,区属公职律师包括岗位公职律师参加了会议,并汇报了2012年工作情况。区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总云对公职律师2012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
2012年,禅城区公职律师立足本职,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围绕区中心任务,抓重点促亮点,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如公职所陈总云、潘团两名专职律师,区法制办吴莉芬、王学堂,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杨再勇等多名岗位公职律师围绕“城市升级改造三年行动计划”,在澜石片区、升平片区、南浦村改造等9个城市升级改造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据统计,仅公职所两名专职律师就解答法律咨询200多人次,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文件122份,参加决策会议25人次,解决疑难个案47件,协助处理群众上访案件5件,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15份,代理各类案件10宗,协助处理强拆案件6宗。同时,各岗位公职律师作为本单位的法律骨干,认真办理好各类法律事务,开展各项法律培训工作,积极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今年岗位公职律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3件,处理群体性纠纷4件,为本级政府或部门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41件,参与本级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281次,代理本级政府或部门参加诉讼、仲裁活动20次,解答法律咨询193人次,参加各类培训活动20余次。如区法制办作为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助手和参谋,在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吴莉芬的亲自指导下,与区金融办一同对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诉佛斯弟摩托车集团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全程法律服务,配合外聘律师,大胆工作,适时决策,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成功解决长达20年的历史积案件,为政府节约280余万元。
区司法局李卓见副局长参加了会议,并对公职律师提出了三项要求:一、要以律师思维开展工作,依法履行职责,为各自单位依法行政发挥作用;二、要积极参与公职所、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各岗位公职律师的综合素质;三、要多种思维、多层次、多形式探索公职律师工作模式,推动公职律师业务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