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举办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政策业务培训班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3-05-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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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现场

财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敏姿主持本次培训班

     

市地税局税政科黄永恒担任主讲老师

      我市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已一个季度,为加深律师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对相关政策的认识,规范我市律师行业税务申报工作,经与市税务部门协商,我会定于本月内举办三期律师行业个人所得税业务培训班,以帮助我市律师所更全面、深入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做好相关报税工作。 2013年5月10日,第一期个人所得税培训班在佛山市纳税人学校举办,特邀市地税局税政科黄永恒授课,来自市直、南海区律师所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班。本次培训班由财务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敏姿主持。
      黄老师首先针对律师行业实际,简单阐述了个人所得税概况、核定征收(带征)和查账征收的区别,令参会人员对查账征收政策背景有大致的了解。然后系统解读了《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及其他政策文件规定。最后,黄老师还回应了前期我会在律师行业中征求到的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相关问题。授课结束后,黄老师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互动交流,一一解答了参会人员的疑惑。
      此次培训班的举办,有助于律师事务所深刻理解查账征收有关政策,更好地处理纳税申报相关事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本月内我会将继续举办两期培训班,力求帮助全市律师事务所顺利过渡税改的衔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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