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参与签署法律职业共同体一致行动纲领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3-10-12 00:00:00
9月底,我会与市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及法学家代表齐聚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充分发挥法律共同体作用,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为主题进行了座谈研讨,并联合签署了在全国尚属首份的《佛山法律职业共同一致行动纲领》。《行动纲领》围绕如何建立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专家为核心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发出倡议,强调构建法律人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行动纲领》共有8条,内容主要有,强调共同坚持法律至上的基本原则;尊重各自的具体角色和分工,充分保障对方表达不同意见的权利,最大限度保障法官断明是非曲直从而做出良心判决;在各自工作职业范围内,为对方提供无风险的职业保障;构建良性互动关系,相互监督各自有失行为规范、不利司法公正的言行,对于群众不理解的公正判决,共同做好解释工作,真正树立裁判公信;主动避免熟人社会的不当干扰,自觉消除社会民众对司法的负面评价。
《行动纲领》的签署,是对构建我市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学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的一个有益的尝试,对于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我会将以《律师法》和律师《章程》为指导,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正当权益,引导律师正当履行代理权,维护好诉讼秩序,以实际行动维护好《行动纲领》,为推进我国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和完善而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