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3-10-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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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签订仪式现场

双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双方互致纪念品

合影留念

        为加强广佛同城效应,共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在广佛的探索和创新,为广佛都市圈成为珠三角强有力的新经济增长极,示范携领珠三角一体化建设提供有力法律保障,10月17日下午,我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协议签订仪式在佛山市司法局九楼会议室举行,我会会长周荣炽、副会长吴兴印、何万龙、叶夏明、律师行业发展与指导工作委员会主任钟坚、民事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蔺存宝、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志辉、秘书长陈壮、副秘书长陈丹霞,广仲主任陈忠谦、副主任王小莉、中山分会会长韩海东、东莞分会副会长李非淆、发展部部长钟晓东、办公室主任钟群等参加了协议签订仪式。
         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协议明确从如下领域进行广泛的合作:一是信息共享。双方实现网站互相链接;刊物定期交换;双方建立网络互助平台,广仲向我市律师提供网上立案、案件进度查询等服务。二是专业培训。广仲为我会的实习律师岗前培训及执业律师每年的再教育培训项目提供培训支持;双方不定期举办法律专业培训,互相提供培训师资、培训信息,加强仲裁员、律师培训合作;双方在内地和境外举办的专业培训,向对方提供一定名额,必要时可邀请对方作为协办机构。三是专业研讨。针对热点法律理论与实务问题,广仲和我会不定期共同举办专题研讨会或论坛,主题由双方共同选定,并推荐主讲嘉宾;双方在内地和境外举办的专业研讨会,向对方提供一定名额,必要时可邀请对方作为协办机构。四是专业推广。互相支持对方的专业推广活动;今后,广仲发展部将和我会秘书处以及各专业委员会具体厘定相应的推广计划,向佛山地区推荐广仲的仲裁服务。五是仲裁员的选聘及考评。广仲将在我市选拔一定数量的律师担任仲裁员,在选拔我市律师作为仲裁员时,将征询佛山律协的意见;同时,我会还可以向广仲推选佛山的优秀律师作为仲裁员的候选人;我会的执业律师诚信记录将列为仲裁员的重要考评信息来源。六是提升律师服务水准。广仲定期总结佛山律师在广仲的办案情况提供给我会,为我会对律师的考评、发展提供参考;在不违反仲裁保密性的前提下,双方针对实际典型、有价值的案件举办案件研究讨论会,为律师的服务方向、办案技巧、业务能力提升提供参考。
        协议签订后,双方围绕如何在佛山地区开展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广仲如何为佛山律师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律师如何在提供法律服务时推介仲裁制度;以及推荐、选拔佛山律师作为广仲仲裁员的标准、条件等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双方表示将在本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有益于促进律师行业和仲裁机构发展的合作交流模式,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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