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会现场
我会副会长吴兴印为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获奖者颁奖
12月6日上午,我会在市司法局九楼会议室举办法律援助表彰会,市司法局副局长程少云、副调研员谢勇,各区司法局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局领导,市、区司法局律公科(股)负责人、法律援助处负责人以及我会副会长曹建宇、吴兴印和秘书处负责人参加了表彰会。
会上,我会副会长曹建宇宣读了《佛山市律师协会关于表彰2013年佛山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个人及优秀案件的决定》,市司法局副局长程少云、副调研员谢勇、我会副会长吴兴印分别为获得表彰的25个法律援助先进集体、30名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例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颁奖。
近年来,我市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加快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据统计,近三年我市律师年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00多宗。我会在纪念《法律援助条例》实施十周年之际,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目的是为了鼓励全市律师继续发扬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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