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师行业党委从四方面明确规范工作规则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19-06-20 00:00:00
日前,市律师行业党委印发《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佛律党[2019]23号),从四方面对律师行业党委提出明确规范要求。
《工作规则》共20条,从行业党委属性、工作职责(原则)、议事范围、运行规范、责任追究等予以规定,确保市律师行业党委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律师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落实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律师行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明确律师行业党委工作原则和议事范围,将党的绝对领导、从严管党治党、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等做了规定,将需要讨论的重大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予以细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三是明确律师行业党委决策的原则和程序,规定了党委会议须有过半数的党委委员到会才能召开,讨论人事工作的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会议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按照规定存档备查,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四是明确对党委委员的严格管理,列明责任追究“负面清单”,强化纪律监管。
附:佛山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佛山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