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6-07-21 00:00:00
全市律师事务所、法援处:
根据市司法局及我会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市律协决定在8月4日(星期五)举办一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讲座,有关事项如下:
一、讲座时间:2006年8月4日(星期五)下午14:30—17:00;
二、讲座地点:佛山市汾江中路金马剧院;
三、讲座内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内涵、实践和发展;
四、主讲人:张慧清,佛山市科技学院副教授;
五、参加人员:全市律师事务所、各法援处执业律师。欢迎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人员参加听课,各律师事务所的实习人员、行政人员可自愿参加听课。
六、其它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组织本所律师参加听课,无特殊情况不得缺课和请假。参加听课人员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不要迟到早退。
(二)参加听课的执业律师请携带《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于8月4日下午14:00前到达会场报到处签到并进行登录。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