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律师协会关于转发《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2-18 16:57:25

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已经2024年8月26日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

 

                            

 佛山市律师协会

20241218

附件:粤律协【2024】10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