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参加佛山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监事会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7-13 15:43:34

全市律师事务所:

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有效落实监事会的工作部署,吸纳更多职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乐于为行业服务和奉献的律师参与律协监事会工作,第十一届监事会决定设立监事会工作委员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第十一届监事会拟初步设立4个监事会工作委员会,分别为:绩效考核工作委员会、会员与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财务与资产监督工作委员会、公共关系与宣传工作委员会。各监事会工作委员会具体职责详见《佛山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人数规模

每个监事会工作委员会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具体委员名单及人数由监事会决定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政治素质高,严格遵纪守法,热爱律师事业,有奉献精神;

(二)执业年限原则上在三年以上,且在本市执业年限不低于两年;

(三)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自愿申报参加本委员会工作,愿意遵守本会相关工作规则,关心行业发展,热心本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

(六)熟练掌握委员会相关业务技能,积极履行委员职责,能够完成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七)在上一届任职期间,不存在被终止任职资格、被发监督意见函和辞职的情形

四、限制性条件

(一)每名律师只能加入一个监事会工作委员会;

(二)每个监事会工作委员会原则上同一律师事务所只能有一名律师任职;

(三)副主任、秘书长、委员不得在理事会、监事会以及本会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任职

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的产生方式

每个监事会工作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监事长从监事会成员中提名,征求秘书处意见后报监事会决定;副主任若干名,由监事会从委员中遴选确定;秘书长一名,由主任从委员中提名,征求秘书处意见后报监事长决定。

六、报名方式

(一)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本所律师报名,并于731日前以所为单位将《第十一届监事会工作委员会报名表》盖章PDF版(附件1)发送至邮箱229348714@qq.com,邮件命名规则:监事会工作委员会+律所简称+报名人数,并同步扫描二维码(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

(二)请各律师事务所对照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本所律师的报名情况,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务必保证真实准确,如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

 

附件:

1.佛山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监事会工作委员会报名表

2.佛山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监事会工作委员会报名二维码


 

 

佛山市律师协会监事会

2026713

 

(联系人:彭飞帆,联系电话:83380125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