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

发布时间: 2004-12-24 00:00:00

        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财产总额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收1%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案件每件50元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30元至5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