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举办律师法及法律实务培训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 2008-07-31 00:00:00

        7月26日上午,我会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2审判庭举办了题为“律师法及法律实务培训”专题讲座。讲座分为上下两小节。第一小节以“新律师法的新意和深意”为主题,由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刘桂明主讲;第二小节以“法官如何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为主题,由广东省高院民二庭庭长丁海湖主讲。来自我市合伙所的执业律师、法援公职律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部分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约800余人参加了讲座。

        讲座主要针对新颁布的律师法及律师法律实务而展开。从中国律师制度的恢复到新律师法对律师身份的重新定位,从国办律师事务所到合作、合伙以及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从会见权到阅卷权……刘桂明秘书长以平实而不乏幽默、诙谐的语言使本来枯燥无味的律师法变得“鲜活”。而丁海湖庭长关于“法官如何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的讲座,更使我市律师耳目一新——哪些证据材料法官可采信,什么样的证据材料证明力更强,法官如何在众多的证据材料中寻找证据等,从法官的角度为我市律师答疑解惑,使我市广大律师受益匪浅。

        此次讲座内容生动、具体,针对性强,深受广大律师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