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5日,吴青律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光荣称号。
吴青律师自1995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并于2000年创办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任主任至今。其执业成绩显著,擅长于提供金融、外资并购等法律服务,曾获得“行业管理突出贡献奖”、“佛山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2003年,吴青律师当选为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在任期间,吴青律师以法律专业特长,积极推动省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进展。因其在履职过程中的突出表现,2007年,吴青律师连任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并被选举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从而更全面、深入地参与到广东省的立法工作中。
吴青律师在执业之外,还关心社会事务,积极服务社会。2008年3月,广东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其第五届“南粤巾帼十杰”提名奖、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08年5月,吴青律师又被授予“广东省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在多年的工作、生活中,吴青律师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努力工作,认真履职,开拓创新,积极地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绵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