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与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交易所进行业务交流

发布时间: 2008-12-11 00:00:00

        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拓宽律师业务范围,11月26日下午,我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员及秘书处有关人员一行6人在会长陈紫芸、委员会主任刘财英、副主任吴毅、潘雁青的带领下,到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交易所开展业务交流。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交易所所长胡国明、副所长黄铭军、陈长缨,佛山市禅城区房地产档案馆馆长何戈及有关同志热情接待了我会人员。

        双方围绕律师介入个人抵押房地产登记业务、登记大宗长年供货的业务合同,以及律师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业务遇到的相关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取得了一定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