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现场
陈吉生副庭长作精彩讲课
曹建宇副会长在讲座后发言
2009年12月26日,备受关注的《侵权责任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为帮助广大律师正确理解这部法律的立法精神,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准确适用法律,解决执业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2010年4月25日,我会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2审判庭举办了“侵权责任法的新制度与适用”专题讲座。我市广大执业律师、法援、公职律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共800多人参加了听讲。
此次讲座特邀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陈吉生副庭长主讲,陈吉生副庭长以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从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过程,参照、对比国内有关法律制度,阐述了《侵权责任法》颁布的重大意义,并通过生动的案例围绕《侵权责任法》的理解与适用、前沿和热点问题探讨、司法实践等问题对《侵权责任法》逐条进行了分析和讲解。近三个小时的精彩讲座,让参加讲座的人员均感受益匪浅,意犹未尽。大家深感这次讲座组织及时,观点前沿新颖,有利于开阔视野,掌握这部法律的精髓。
讲座结束后,我会曹建宇副会长代表我会对陈吉生副庭长精彩的讲课表示感谢,并要求大家要以参加这次讲座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深入学习《侵权责任法》,不断增强法律素养,提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