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何万龙律师发表点评意见
5月17日,市消费者委员会、市饮食同业商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市关于“规范有偿消毒餐具收费问题”以及关于“取消有偿消毒餐具收费”等问题进行了新闻发布。省餐饮具消毒协会多名副会长以及来自佛山、广州、深圳、东莞、河源等10余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我会秘书长胡玉明、民事与行政专业委员会主任何万龙律师代表我会参加了发布会并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点评。
新闻发布会上,我会民事与行政专业委员会主任何万龙律师发表了点评意见:商家对消毒餐具的收费是不合法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坏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因此,消费者在餐馆用餐,接受经营者提供的餐具的时候有权要求其餐具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也就是说,提供干净、经消毒的餐具是经营者的义务。何万龙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餐馆没有实行明码标价及未事前告知而收取消毒餐具费用,消费者可拒付相关费用。用餐结束时尽量索取发票,以防引发争议时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