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遭遇委托人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是风险代理案件中因委托人单方解除合同导致律师费收取困难的问题,已严重危及到整个律师行业的利益。如何防范此类风险和减少纠纷,保护律师合法利益?市律协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和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于2010年8月24日下午就此联合召开了专题座谈会。会议由曹建宇副会长主持,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紫芸,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及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志辉及两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会议。
座谈会围绕“如何防范委托方单方面解除合同导致律师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以及“由市律协制作的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是否需要重新制作或修改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委员们纷纷就委托方单方面解除合同时遇到的争议和困难提出自己的见解,就几种不同的操作方案的利弊进行分析。与会者趋向一致地认为,规避此类风险的有效做法还是要在订立代理合同上下功夫。合同条款要能有效抑制单方解除合同的随意性,一旦出现纠纷时有明晰的责任认定,且这些约定必须得到法院的支持,以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全市律师共同努力,集中集体智慧来完成。座谈会就下一步工作开展的建议以纪要的形式反映给会长会议和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