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方签订《佛港律师参与两地民商事案件调解平台合作协议》

合影留念
为继续推进CEPA工作,深化佛山、香港两地律师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两地律师调处民商事矛盾纠纷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两地居民和企业,11月9日,市司法局副局长、我会名誉会长易新华、会长周荣炽、副会长吴青、秘书长胡玉明等一行赴香港大律师公会,与该会签订《佛港律师参与两地民商事案件调解平台合作协议》,联合建立佛港律师参与两地民商事案件调解平台。
该平台按照自愿、客观、公正、公开之原则,遴选律师,建立参与民商事调解案件的律师名册,双方相互提供调解律师名册,并在各自网站开设专栏公布调解律师情况;两地有需求的当事人通过网站查询、自行选定调解律师。为方便两地当事人调解,律师参与调解的首两小时(或各方同意的时间)免费。超过两小时(或各方同意的时间)案件的收费和运作详情,当事人与调解律师将根据调解各方和调解律师双方所订立委托协议或合同。
佛港民商事案件调解平台的建立,是我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进一步深化《佛山市律师协会、香港大律师公会合作框架协议》的具体体现,有利于更好地化解佛港两地民商事矛盾纠纷,势必进一步推进佛港两地律师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