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举办“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辅导班

发布时间: 2013-02-05 00:00:00

会议现场

曹建宇副会长出席辅导班并发表讲话

财务工作委员会主任邓敏姿主持本次辅导班

我市资深税务专家王红为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辅导

      我市律师行业征税方式已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为帮助我市律师事务所顺利过渡税改的衔接期,解决律师事务所在纳税申报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月2日上午,我会在禅城区举办“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辅导班,特邀我市资深税务专家王红为全市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进行辅导。财务工作委员会分管副会长曹建宇,委员会主任邓敏姿,副主任萧光贤、李高峰,市律协秘书长陈壮、副秘书长陈丹霞及律师事务所律师、财务人员等约200人参加了本次辅导班,会场座无虚席。会议由邓敏姿主任主持。
      王红老师立足律师事务所经营实际,结合国家财税相关政策文件,从律师事务所各类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计算、律师事务所“经营所得”的确定、日常申报纳税注意事项、常见问题回应等方面为参会人员进行了辅导。王老师的授课内容翔实,深入浅出,令参会人员受益匪浅。王老师还与参会人员进行互动交流,他们针对纳税申报工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向王老师进行了提问,王老师逐项进行了细致详尽的解答。互动环节欲罢不能,场面热烈。辅导结束后,曹副会长发表了讲话。他肯定了本次辅导班的意义和作用,希望律师事务所财务人员会后深刻理解相关政策文件,认真做好纳税申报工作,做到依法依规纳税。他还表示:市律协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开展相关活动,帮助律师事务所顺利过渡税改的衔接期。
      此次辅导班的举办,有助于律师事务所深刻理解查账征收有关政策,更好地处理纳税申报相关事项,取得了较好的辅导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