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全市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动员会暨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15-08-13 00:00:00


会议现场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坚明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副院长马栩生博士作依法治国教育讲课
       8月13日下午,市司法局在禅城区举办全市律师队伍全面依法治国教育动员会暨培训班,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坚明、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易新华,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夏莉,各区司法局分管局领导,市和各区律师管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市律师协会会长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全市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处主任共25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夏莉主持。
       会议就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进行了动员。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易新华就印发的《佛山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坚明在动员讲话中强调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开展律师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是坚持律师工作正确方向的有力抓手,是建设高素质律师队伍、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市律师队伍状况整体上看是好的,素质是高的,应当充分肯定,但少数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使广大律师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确保和推进我市律师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二是查找问题,认清自我,有针对性的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律师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法律服务的工作者、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律师要知己知彼,既要认清律师自身的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也正视自身的缺陷以及认清律师队伍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找问题,积极整改,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促进法律制度与法律环境的完善。三是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要求,推动活动扎实开展。要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坚决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要坚持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规范执业,要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加强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要加强律师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道德建设;四是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市局方案要求,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参与,工作上狠抓落实。要高度重视,健全机构;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狠抓落实,加强督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动员会结束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副院长马栩生博士以“习近平治国理政观下的法治新常态”为题为与会人员作了一场生动的依法治国教育讲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