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立法工作委员会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暨《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专题论证会

发布时间: 2017-02-13 00:00:00

       1月7日,市律协立法工作委员会在市司法局八楼会议室召开新年第一次会议暨《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题论证会。市律协立法工委主任王学堂,副主任吕伟虹、金三宝,委员杨柏华,市律协副秘书长杨志生以及我市立法工作小组的律师成员共14人参加了本次会议。市法制局《条例(草案)》主审人杨婷婷列席听取了会议意见。
       王学堂主任主持了本次会议,首先带大家回顾了2016年的工作成果。立法工委自10月份正式开展立法论证工作以来,吸收了社会律师40余名。短短两月,参与论证了《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立法,其中《佛山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的论证工作已顺利完成,并获得佛山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肯定,这些都离不开大家对佛山市立法工作的热情和强烈的使命感。
        王学堂主任在对大家无私奉献和工匠精神给与充分肯定的同时,也总结了立法工委成立以来的经验和不足。他指出,立法任务重、时间紧、人手不足、律师本职工作繁忙,是目前的主要矛盾。如何继续加大社会律师的参与度,争取更多法律人才的专业和智力支持,是2017年立法工作中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随后,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逐一的专题论证。本《条例(草案)》共包含131条条文,信息量大、内容庞杂、涉及面广,这些都给论证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鉴于此,本次论证采用“会前分工论证,会上集体表决”的形式,解决效率问题的同时,保证每一个条文都能经过专门的研究论证,又能将集体的智慧灌输其中。
        会上,与会律师成员纷纷开启头脑风暴模式,充分运用自己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原则,从立法体例、合理性、必要性、规范性等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地提出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