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发力,引导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市司法局和市律协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法律政策适用”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 2018-03-30 00:00:00


讲座现场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程少云作培训动员

顺德区人民法院院长万选才精彩授课

市律协会长钟坚就律师如何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调意见

市律协监事长曹建勋出席讲座

市律协副会长曾庆鹏主持讲座

        2018年3月30日上午,佛山市司法局和佛山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法律政策适用”专题讲座,主讲嘉宾为顺德区人民法院院长万选才。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程少云,市律协会长钟坚、监事长曹建勋以及各区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各镇街司法所负责人以及市律协领导和全市500多名律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程少云作培训动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希望市、区司法局、各司法所、市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依规履职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促使司法机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使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要准确把握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正确方向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刑法、相关司法解释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立足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刑事实体法、程序法和律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业规范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切实加强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指导和监督。要把本次培训班的内容和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律师,提升辩护代理水平。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关于接案审查、集体讨论、备案报告、跟踪监督及指导的制度,履行律所第一管理责任,防范执业风险;要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依法辩护和代理,坚守律师执业纪律和道德,不逾越底线,不触碰红线。
        万选才院长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刑事法律政策适用”为题,从扫黑除恶对律师的利好与风险、刑事法官眼中的好律师、扫黑除恶中的政策解读、扫黑除恶辩护的几个点等方面进行精彩讲解。
        讲座结束后,钟坚会长就律师如何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调了三点工作意见: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文件的精神。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铲除社会毒瘤、保障经济发展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举措。二是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三是要依法办理案件,把握法律界限,确保我们办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