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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市建立党委和政府主导、有序推进、公开择优、规范管理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市司法局拟探索出台我市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办法,市律协为此开展有关调研工作。
2018年4月10日下午,在市律协会长钟坚的带领下,市司法局律公科科长、市律协秘书长李卫江,市律协副会长蔺存宝,市律协房产委主任金三宝等公共法律服务调研组成员一行7人到中山市律协进行调研。中山市律协会长吴让炜,监事长程禹斌,秘书长周琬珉,理事、公共法律委主任张宁,房产委主任王旗等参与了调研座谈。
市律协会长钟坚说明调研目的
中山律协会长吴让炜介绍中山公共法律服务做法经验
中山市律协吴让炜会长从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化、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纳入镇区实绩考核、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指引以及近年来中山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做法和成效等方面,全面地介绍了中山在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成功经验,随后,双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市司法局律公科科长、市律协秘书长李卫江发言交流
市律协副会长蔺存宝发言交流
金三宝律师发言交流
目前,中山市律协已经推出涵盖政府部门、村居、学校、商协会、企业法律事务的214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迈出了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治理、将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有形化、标准化和市场化的探索与实践,“中山模式”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下一步,市律协公共法律服务调研组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提供给相关部门参考,促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