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第三届特约监督员聘任活动,聘任189位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主持聘任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聘任第三届特约监督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活动并讲话。我市黎霞律师作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荣幸获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
(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聘任仪式现场)
(黎霞律师受聘证书)
特约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以来,从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基层群众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进行监督。
(黎霞律师和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