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佛山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一年来取得哪些成绩?

发布时间: 2019-02-22 00:00:00

      201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部署在北京、广东等11个省(直辖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佛山先试先行,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自2018年1月31日佛山市律师调解中心揭牌成立,佛山律师调解试点工作运行已满一年。
      2018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印发《关于扩大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通知》,在第一批试点基础上,在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遍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佛山律师调解试点工作运行一年以来,
都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1 ▶ 大胆探路,先试先行

2017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后,佛山认真按照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于2018年1月31日印发了《关于实施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方案》,成立了律师调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工作要求。

2018年1月31日,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揭牌成立,佛山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在此基础上,佛山将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和禅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等确立为首批律师调解试点单位,先后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同时,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在法院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2018年2月6日,顺德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成立,成为佛山首家开展律师调解试点的法院。


2018年1月31日,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揭牌成立

 


2018年2月1日,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成立

2▶ 组建机构、加强队伍


一是完善律师协调中心的组织架构。2018年3月16日,市律协印发《关于佛山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成立相关事项的通知》,为由市律协副会长担任调解中心主任、秘书长及民委会主任担任副主任,明确8项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佛山律师调解工作开展;组建律师调解人员库;对律师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考核;研究制定律师调解工作纪律、工作规程及其他工作制度;受理、办理当事人申请或法院、有关部门移送调解的纠纷案件;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律师调解工作经验;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工作机制;指导律师事务所律师工作室建设等。


举办律师调解员聘任仪式

二是加强律师调解员队伍建设。2018年3月30日,市律协印发《关于公布佛山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律师调解人员库首批入库名单的通知》,经过律师个人自愿申报、律师调解中心审查拟定建议名单、会长办公会议和理事会审核确定等环节,最终确定114名律师为律调解中心律师调解人员库首批入库人员,首批入库人员将按照专业分工参与调解工作。市律协专门组织律师调解员培训班,邀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徐立伟法官和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副主任杨柏华律师为律师调解员队伍讲解调解知识和技巧。

 


举办律师调解员培训班


调解室规范化建设

 


调解制度上墙


3▶ 规范指引、完善机制

一是加强律师调解中心(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专门设置了一个面积60多平方米的调解室,按照上级的要求配置了录像录音监控、手提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规范设置调解庭,放置调解员、当事人、记录员座牌,设立调解员名册和工作台账,设置当事人休息专区等,调解制度统一上墙。盈科(佛山)律师事务所、禅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律师调解工作室也按照要求进行了软件、硬件设置。


与禅城区法院联合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二是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制度和运作机制建设。市律协研究制定律师调解工作流程、工作原则、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律师调解受理范围、律师调解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编印了《律师调解工作手册》,促进律师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同时,市司法局、市律协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共同做好纠纷联调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妇联、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日常沟通交流机制。相关部门可以将适宜律师调解的纠纷委托或移送调解中心进行受理。2018年7月5日,市司法局、市律协与禅城区法院联合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等措施,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和和运作机制建设。

4 ▶ 初见成效、纵深发展

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法院转办、当事人申请的纠纷案24宗,已完成调解的14宗,正在调解的3件,其中成功出具调解协议书6份,对8件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移送禅城区法院。
同时,佛山还将律师调解工作与法律服务民企工作结合起来,引导民企遇到法律纠纷通过调解途径解决。2018年12月,市司法局、市律协在走访调研民营企业过程中,了解到某高新技术企业因侵害著作权纠纷正面临诉讼,企业为此深受困扰。律师现场进行“体检”,认为该案如果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更为妥善,于是建议将该案件移送至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调解。
2018年11月30日,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指派调解员进行调解员,经过1个多小时的努力成功调解了该起纠纷,该宗案件成为佛山启动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以来,首宗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民营企业法律纠纷的案件。

 


律师调解现场

佛山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正在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宝慧、国龙、连通、南天明、都汇、正念、海迪森、仲马、百浩等9家律师事务所被列为第二批调解试点单位,禅城、南海、高明、三水法院也先后设立了律师调解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