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佛山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暨授牌仪式在市司法局举行,为首批入选佛山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27家单位授牌,市律协作为首批入选全市27个立法联系点单位参会并发言。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泳槟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确保立法质量,今年2月24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司法局印发《佛山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3月1日施行以来,市司法局通过函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各有关单位推荐和公告邀请社会公众自荐的方式征集佛山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意向。经过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评审和实地调研,统筹考虑不同区域以及行业情况,综合考虑设点意愿和代表性等因素,最终选定27个单位作为我市第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我市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扩大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的创新举措。近年来,市律协及全市律师积极发挥律师的职业优势、专业优势和实践优势,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我市立法计划,通过参与立法征询、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两代表一委员”等方式为党委政府作“法律参谋”,在政府立法、社会治理、矛盾化解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下来,市律协与全市律师将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贯彻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并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认真参与政府立法活动,积极建言献策,为政府立法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提高行政立法公众参与度是我市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重点任务之一,设立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将进一步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丰富民主立法形式,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助力法治佛山建设。希望各基层立法联系点能够按照《办法》的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展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充分体现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支点作用,为我市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