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发布时间: 2008-05-20 15:26:44

通 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做好为灾区捐款的各项工作,请有意继续向灾区捐款的律师所和律师直接将善款交到市、区慈善会和红十字会以及相关机构,并将捐款名单和收据复印件传真到市律协公布。



 
  佛山市律师协会
  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