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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发布时间: 2008-05-20 15:26:44
通 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做好为灾区捐款的各项工作,请有意继续向灾区捐款的律师所和律师直接将善款交到市、区慈善会和红十字会以及相关机构,并将捐款名单和收据复印件传真到市律协公布。
佛山市律师协会
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