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工作需要,请各地依照往年做法及时组织本地区律师事务所填报2011年上半年《律师工作统计报表》,并于2011年7月15日前通过律师管理平台将电子表格报送我科,书面表格于7月25日前报送。
特此通知!
律师公证管理科
201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