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转发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2-09 09:26:07

请市直各律师所党支部尚未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的及时开展评议,并将评议表交金琦盛,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