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性文件目前已达十项,对规范律师执业具重大意义
省律协理事会于10月15日表决通过一系列有关律师法律业务操作指引文件,并汇编成《广东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将于近日在全省律师行业内颁布试行,印发至全省律师人手一册。
《广东省律师业务操作指引》(试行)包括《广东省律师办理担保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5年试行版)》、《广东省律师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业务操作指引(2005年试行版)》、《广东省律师承办海商事案件业务操作指引(2005年试行版)》、《广东省律师办理专利法律业务操作指引(2005年试行版)》、《广东省律师办理著作权(版权)案件业务操作指引(2005年试行版)》和《广东省律师承办商标案件业务操作指引(2005年试行版)》。该系列指引文件是在2004年律师教育整顿活动期间,由省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修改,共花了一年多的时间才正式定稿,并于今年10月上旬由省律协理事会审议通过。
目前,由全国律协于2000年制订并颁布实施律师行业的业务性操作文件共四类,分别为民事、刑事、仲裁和法律顾问,现省律协再颁布六项相关业务操作指引,对规范当前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具有重大意义。